CE標誌是產品進入歐盟國家及歐盟自由貿易協會國家市場的“通行証”。任何規定的(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)產品,無論是歐盟以外還是歐盟成員國生產的產品,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,在投放歐盟市場前,都必須符合指令及相關協調標準的要求,並且加貼CE標誌。這是歐盟法律對相關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,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一的最低技術標準,簡化了貿易程序。目前包括24條新方法指令涉及CE認証。
需要CE認証的國家有:所有歐洲經濟區域的國家。 包括: 歐洲聯盟:法國、聯邦德國、意大利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英國、丹麥、愛爾蘭、希臘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奧地利、瑞典和、芬蘭、塞浦路斯、匈牙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馬耳他、波蘭、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等25個國家。
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:瑞士、冰島和挪威等3個國家。
以下產品需要加貼CE標誌:
——電氣類產品
——機械類產品
——玩具類產品
——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
——冷藏?冷凍設備
——人身保護設備
——簡單壓力容器
——熱水鍋爐
——壓力設備
——民用爆炸物
——遊樂船
——建筑產品
——體外診斷醫療器械
——植入式醫療器械
——醫療電器設備
——昇降設備
——燃氣設備
——非自動衡器
——爆炸環境中使用的設備和保護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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